在逃西九龙高级督察

慢更期(专注于三次元事业中!我还在的~)

【轩天】乖仔,衰仔[2]

5 魔方

“我哋依家怀疑你非法藏毒,要搜你身,你想喺度搜定系返差馆搜?”

情报里明明说的是福兴堂的毒品要在这个废弃仓库交易,程天没有想到,来的人居然是韦俊轩。

他们已经接近一个月没有见面了。青年人脸上的胡茬很密,看来又好几天没理了。

从前他总会忍不住动手帮忙清理,总是被青年吐槽:“大佬啊,我哋见面嘅时间已经够少了,就冇噻时间啦好嘛!”

“唔好。”他指指自己的唇边抱怨,“痛啊。”

青年总是会坏笑地抽走他的剃刀,故意贴紧他的唇问道:“痛咩?我唔觉啊……”

 

但现在,显然不是一个帮青年剃胡茬的好时候。

“喺度搜咯,我行得正坐得直,唔惊你搜嘅。”韦俊轩一脸满不在乎地转过身,大大方方地让他搜,样子嚣张极了。

他没有放过一个口袋,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搜了一遍。

什么都没发现。

他心里悄悄松了一口气。

此时负责搜韦俊轩的车的伙计们也搜完了。

“有咩发现?”

“程Sir,其他地方都搜查过了,只剩待呢个。”

当那位伙计把那个熟悉的魔方拿出来的时候,程天和韦俊轩,都有短暂的表情失控。

“边度揾到嘅?”程天拿过魔方轻轻摩挲,问道。

“车前座嘅箱入边。”

“喂,阿Sir,你哋系咪离谱咗啲啊?细啰仔嘅玩具都要检查咩?”韦俊轩转过头不满地说道。

“唔好意思,呢个玩具我哋要带返去警队拆开来检查。”程天说道。

“噻乜麻烦,喺度检查咪得咯!”韦俊轩不知哪来的邪火,一把夺过程天手里的魔方就狠狠地向地上砸去。

砰的一声,魔方被砸得四分五裂。尽职尽责地几位缉毒警察上前检查,很快就将结果汇报给了程Sir:“冇发现。”

程Sir点点头,但情绪似乎不太对,他挥了挥手,没有像平时一样喊出那句中气十足的“收队”,走回警车的背影有些落寞。

“老大你睇,嗰啲差佬被我哋玩得几嬲,哈哈哈哈哈哈。”小弟吹水指着被捉弄的警察大笑。

韦俊轩没有回应,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一副墨镜戴上,独自回到车里,默默启动引擎。

当然要戴墨镜啦,他现在可是堂堂黑帮老大,被人看到红着眼眶哭了像什么话。

“韦俊轩,你得嘅,韦俊轩,你唔可以喊嘅……”

他尝试控制自己的情绪,泪水却止不住地往下流。程天总会拿刚见面时的小哭包来举例说他爱哭,他总会冲上前去捂住程天的嘴巴,向修平辩解没有这回事。

小哭包又哭了,不过小绅士不会再买雪糕来了。

他好委屈。

但他知道,是他的错。

 

6 倒霉

程天觉得自己最近倒霉透了。

刚刚反锁了办公室门才发现顺便将钥匙也锁里面了,看到备用钥匙申请理由一栏的伙计憋笑憋得痛苦,他当警察这么多年都没这么糗过;做饭时不是将糖当作盐,就是将醋当酱油,到头来发现自己只配吃外卖;找代购买的新版游戏卡带到货了,却被他恍惚地放进了旧版游戏机里,看到机器没有反应他一个激动拍了两下,好了,现在游戏机和卡带都烧掉了,什么都没得玩了。

他躺在出租屋的小床上双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。这房子不大,不过离警局近,上下班很方便。当年他刚刚租好房子,某人就厚着脸皮拖着行李箱来说要与他“合租”,结果到头来不过是“合而不租”,不仅一分钱租金都没交过,还厚颜无耻地霸占了他小床的一半,还有他那一整箱游戏卡带。

……

“点解咁夜先返来啊?肚饿啦,阿天,煮个面来!”韦俊轩在客厅里席地而坐,游戏正打得起劲。

“自己煮啦。”程天追了一天犯,骨头都要散架:“你休息啊,我开咗成日工,系咪应该你煮畀我食呢?”程天瘫倒在沙发上,踹了某人一脚。

“嗯,我煮嘅冇你煮嘅咁好食嘛~”韦俊轩撒娇道,“好歹大家都系同屋住,你就照顾一下合租室友嘛……”

“好,合租室友,你呢个月嘅租金呢?”程天伸出手到韦俊轩面前问道。

韦俊轩立刻狗腿地坐上沙发揽住程天:“我哋乜关系呀,讲钱几肤浅啊。程Sir开咗一日工都攰了,想食咩,我去煮啊。”说完便乐呵呵地进厨房忙活起来。

程天吃了一口韦俊轩夹来的菜,心里想到:要不是看在韦俊轩厨艺不错的份上,大概率早就把他扫地出门了。

韦俊轩又笑嘻嘻地向他碗里夹了一块牛肉。

好吧,应该不会扫地出门,可能就把他踢下床赶他去睡沙发吧。嚼着牛肉的程天想到。

 

韦俊轩最近也觉得自己倒霉透了。

脱离了警队控制之后,他的确有了短暂的解脱的快感。但他还没来得及享受这虚幻的快感,就被苦闷沉重的现实拉了回来。

太子死后,印有自己指纹的枪被Doctor收走作为拿捏自己的把柄。和警队闹掰了之后,自己所有行为都将不再有法律的豁免权,现在要是被抓到了,就凭合联社贩毒的体量,牢底坐穿那是肯定的。他也曾有一刻想要退出,坐着飞艇一走了之。但Doctor对他实时监控步步紧逼,前些日子还召开社团大会,在一帮老叔父面前宣布他就是下一任坐馆。他现在是被彻底绑上贼船了,进退两难。

程天,还有他的程天。他承认,他最近的情绪控制都很糟糕。卧底的双面人生活让他得了不小的心理疾病,身份认同的紊乱只是最基础的病症;虚无感和无意义感的侵蚀下,他不止一次有过轻生的念头。从前的他无论冬夏,大部分时间都穿着T恤;现在的他无论多热,都只会穿黑色的长衬衫——为了掩盖他身上触目惊心的一道道刀痕。他已经是坐馆了,这些刀痕自然不是打打杀杀搞出来的。他习惯了用身体的疼痛来麻痹自己,似乎这样就可以短暂地从心理的创伤中逃离。

他现在表面上是威风凛凛的合联社的坐馆,走路都带风;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不过是只落魄的丧家犬,早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。

 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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